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牛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临泉县。
被执行人: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住所地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机构代码:12341221774983653K。
审理经过
牛均与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2020)皖1221民初78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律义务,牛均于2021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
本院查明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我院分别于2021年1月9日、3月8日等多次依法查询被执行人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的银行、股票、工商登记、车辆等部门,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我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现查明被执行人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已告知申请执行人牛均如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临泉县老集镇韩庄小学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