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郭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大学本科文化,无业,住永州市冷水滩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郭伟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中,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湘1103执1990号案件的执行。
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追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