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连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鹤岗市工农区。

原告:罗士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鹤岗市工农区。

被告:鹤岗市稼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鹤岗市工农区32委紫霞小区阳光花园A栋商服116室。

法定代表人:王北北,职务:总经理。

被告:王北北,****年**月**日出生,男,汉族,无职业,现住鹤岗市工农区。

审理经过

原告于连福、罗士荣诉被告王北北、鹤岗市稼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原告于连福、罗士荣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于连福、罗士荣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原告于连福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