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任助理,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李某2,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十八里店乡建筑队退休员工,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张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北京市朝阳区。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1与被告李某2、张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原告李某1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1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某1撤诉。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陈一铮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程宇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