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真,女,****年**月**日出生,住沂南县。
被执行人:赵瑞祥,男,****年**月**日出生,住沂南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真与被执行人赵瑞祥探视权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