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桂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谢华南,该联社理事长。
被执行人邓秋堂。
被执行人张青华。
被执行人郴州汇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源,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桂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邓秋堂、张青华、郴州汇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邓秋堂、张青华、郴州汇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暂无其它可供执行到位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