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牟某,男,,汉族,住故城县。

被告:山东省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赵某,总经理。

被告: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被告:高某,男,汉族,住山东省夏津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牟某与被告山东省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高某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原、被告已协商解决,已付清所有工人工资。原告牟某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山东省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高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牟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3元,由原告牟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