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460号容海大厦第五层。

代表人:王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耿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现住。

被告:高景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乐亭县。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保)与被告高景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4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耿凯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高景文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71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该款项之日止的利息;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20年9月15日,被告高景文驾驶电动四轮车在卸载点,与由北向南李金宝驾驶的冀B2X4H0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乐亭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高景文负主要责任,李金宝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被告方一直未予赔付案外人李金宝车辆损失,故李金宝就车辆损失向我司提出索赔,因金额较大,要求我司将修车款直接支付修理单位河北汇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我司核定后经李金宝授权,于2020年11月16日全额支付河北汇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修理款73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原告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可在理赔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李金宝向被告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需追偿金额为5710元(2000+(7300-2000)*70%)。原告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因此特诉至贵院,望依法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被告高景文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本院查明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20年9月15日,被告高景文驾驶电动四轮车在卸载点,与由北向南李金宝驾驶的冀B2X4H0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乐亭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景文负主要责任,李金宝负次要责任。李金宝驾驶的冀B2X4H0小型轿车在原告处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后,冀B2X4H0号小型轿车在原告定损的河北汇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进行维修,共花费7300元。该维修公司向原告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共计7300元。2020年10月4日,李金宝签署机动车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及“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将上述理赔款项范围内的一切权益转让给原告,授权原告以李金宝的名义或原告自己的名义向责任方被告高景文进行追偿。李金宝因本次交通事故花费维修款7300元,均已由原告赔付完毕。以上事实经查证属实,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书证及当事人陈述可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被告违反交通法规,引起交通事故,造成李金宝车辆损坏,负事故主要责任,理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李金宝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原告在依照保险合同对李金宝进行赔付后,取得了代位李金宝向被告主张赔偿的权利,该权利的取得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本案,被告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系机动车,但被告并未对车辆投保交强险,故应首先在交强险财产限额2000元范围内对李金宝承担赔付义务,再按照主责70%比例承担责任。即2000元+(7300元-2000元)×70%=5710元。被告高景文经本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是一种无视法律的错误行为。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本案裁判结果被告高景文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赔偿款571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高景文负担,于判决生效五日内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张克家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厉 婕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