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被执行人蒙柳先。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执行蒙柳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蒙柳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对银行、工商、房产、车管等部门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