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继炼,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 被告:刘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司机,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现住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审理经过

原告罗继炼与被告刘东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罗继炼以原、被告双方对合伙账目未清算为由,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依法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罗继炼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继炼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盘仙妹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书记员 孙荣娟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