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毛庆宝(小名毛宝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铜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永杰,徐州市鼓楼区求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春梅,女,汉族,住铜山区。
审理经过
原告毛庆宝(小名毛宝红)诉被告李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谢云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