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吕宝军,男,1985年2月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XXX,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
被申请人:杨传新,男,1975年7月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XXX,住山东省德州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吕宝军与被申请人杨传新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吕宝军于2021年9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杨传新价值0.94万元的财务进行财产保全。本院作出的(2021)新4322民初1344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杨传新价值0.94万元的财务,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