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美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西省桂平市,现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芮,广东广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晁世洋,广东广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审理经过
原告王美玲诉被告王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王宁下落不明无法送达,需公告送达,本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