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被告:罗秋勤,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孙飞与被告罗秋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2021年5月21日,原告孙飞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孙飞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黄 红 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杨力书记员邓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