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湖南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181号梅岭苑13栋104号。

法定代表人:方四满,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丁永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怀化市鹤城区。

被执行人:肖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长沙市望城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湖南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丁永昌、肖燕典当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公证处(2020)湘长湘证执字第25号执行证书,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丁永昌、肖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被执行人丁永昌、肖燕履行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公证处(2020)湘长湘证执字第2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丁永昌、肖燕银行存款786980元;或扣留、提取其数额相当的其他收入;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陈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理书记员  张品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