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万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永民,甘肃勇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俞星桓,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公民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原告罗万文与被告俞星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2021年8月25日,原告罗万文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罗万文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罗万文负担。
审 判 长 王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