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贵合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理经过
2020年6月22日,本院根据上海君洲印花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上海贵合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年9月8日,上海贵合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已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结果编制了债权确认表,请求本院裁定予以确认。
本院查明
本院查明,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内容无异议。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债权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债权表均无异议,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对上海贵合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本院予以确认。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陆韵华 审 判 员 孙红日 审 判 员 刘建雷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刘新建 书 记 员 刘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