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欣香:
被执行人青岛盛世宏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李欣香与青岛盛世宏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给李欣香5000.00元,于2020年11月5日交纳案款5055.00元。本院扣除执行费50.00元,于2021年1月27日将5005.00元转付给李欣香。至此,李欣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北劳人仲案字[2020]第791号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