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素珍,女,住山东省平度市。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住所地平度市天津路169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3864098834J。
负责人:崔伟峰。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龙,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杨素珍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原告杨素珍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素珍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素珍撤诉。
案件受理费98元,减半收取计49元,由杨素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