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敏,女,1991年出生,汉族,现住阳泉市郊区。
被告杨顺博,男,1995年出生,汉族,现住阳泉市矿区。
法定代理人杨延云,男,1963年出生,汉族,住址同被告。
审理经过
原告梁敏与被告杨顺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杨顺博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梁敏撤回对被告杨顺博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