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申请人:卢军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极县人。
被告:黄惠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作出(2021)冀0130民初623号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告黄惠坚的银行存款190000元,现原告提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解除对被告黄惠坚的银行存款190000元的冻结。审判人员 审判员 曹永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成委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