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隆回县六都寨镇金童幼儿园,住湖南省隆回县六都寨镇朝阳村八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524093073160B。
法定代表人阳华江,该校校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小羽,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周建丁,曾用名周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隆回县。
审理经过 原告隆回县六都寨镇金童幼儿园诉被告周建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7月6日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隆回县六都寨镇金童幼儿园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05.34元,减半收取802.67元,由原告隆回县六都寨镇金童幼儿园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魏先禄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理书记员 卿前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