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刘爱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被申请人:徐阿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刘爱珍与被申请人徐阿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刘爱珍向本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2021)赣0981民初3449号民事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徐阿平名下的财产。现被申请人徐阿平与申请人刘爱珍达成和解,申请人刘爱珍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且申请人刘爱珍向本院提出解除被申请人徐阿平财产保全的申请。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徐阿平银行存款31000元的冻结或同等数额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罗建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季理芳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