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朗杰,男,****年**月**日出生,住西藏改则县。
被执行人:多杰加参,男,****年**月**日出生,住西藏改则县。
审理经过 朗杰申请多杰加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民终85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朗杰与被执行人多杰加参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民终85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执行员 格桑群培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索南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