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秦先贵,男,汉族,村民,住新化县。
原告:秦周泉,男,汉族,村民,住新化县。
原告:曾维政,男,汉族,村民,住新化县。
被告:洋溪镇官渡桥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秦伟平。
被告:秦治升,男,汉族,村民,住新化县。
审理经过
原告秦先贵、秦周泉、曾维政与被告洋溪镇官渡桥村村民委员会、秦治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秦先贵、秦周泉、曾维政在本院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秦先贵、秦周泉、曾维政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