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鲁昌访,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湖北省郧西县人,居民,住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青年路*号,现住郧西县。
被执行人:十堰市亨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五堰街办北街东山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67412430P。
法定代表人:汪晓成,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鲁昌访与被执行人十堰市亨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以下执行和解协议:一、双方经对账确认,被执行人已履行60000元,尚欠60000元、一审诉讼费2949元;二、被执行人承诺于2021年5月30日履行12949元(已履行到位13000元),于12月30日前履行20000元;二、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剩余款项30000元履行完毕;三、若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因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鄂0322执37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