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邓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鸡西市梨树区。
被执行人:赵晓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河南省商水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邓展与赵晓虎赡养费纠纷一案中,依据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20)黑0305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邓展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以被执行人赵晓虎在河南省商水县居住且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请求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305执56号案件的执行,准许申请执行人邓展撤回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