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中汽卓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审理经过
2021年9月14日,上海中汽卓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卓越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未接管到中汽卓越公司的财产、公章、证照、账簿和文书等资料,经调查未发现中汽卓越公司任何财产,亦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故以无法进行清算为由提请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清算组未接管到中汽卓越公司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无法清算。清算组提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法要求中汽卓越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上海中汽卓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