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文圣区。
被执行人崔利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灯塔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强与被执行人崔利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崔利风价值11397.21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