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纪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志刚,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纯纯,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青岛中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山东路6号甲华润大厦B座1702、1703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568576184B。 法定代表人:李腾飞,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原告冯纪丽与被告青岛中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冯纪丽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冯纪丽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冯纪丽撤诉。 案件受理费416元,减半收取计208元,由原告冯纪丽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玉秀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