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晓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被告:张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晓勇与被告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晓勇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受理费通知书后,既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又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张晓勇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