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卫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榆林市榆阳区,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曹成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榆林市榆阳区对面,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审理经过
原告尹卫东与被告曹成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 原告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之后七日内未及时缴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尹卫东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张晓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贾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