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启儒,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上思县。
被执行人陆最坚,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上思县。
被执行人陆最乐,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上思县。
被执行人陆斌,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上思县。
被执行人陆勇,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上思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黄启儒与被执行人陆最坚、陆最乐、陆斌、陆勇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黄启儒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桂0621民初13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案执行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涉案土地界限不清楚,给付内容不明确,案件无法执行。依照《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黄启儒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