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刚,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卫丽娟,女,1964年3月出生,住黑龙江省密山市密山镇文联楼。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卫丽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撤回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3执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