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1483R。
法定代表人:彭龙,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周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周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周飞银行存款人民币55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