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胡建斌,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被执行人:黄明权,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汉寿县。

被执行人:胡青,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被执行人:洪庆英,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被执行人:邓玉力,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被执行人:肖咸,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被执行人:王永祥,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被执行人:韦土保,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

审理经过

关于被执行人胡建斌、黄明权、胡青、洪庆英、邓玉力、肖咸、王永祥、韦土保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肖咸已执行完毕(2020)粤1303刑初304号刑事判决书判定的罚金刑2000元,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应予解除。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肖咸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48460ccafefccaeb@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4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肖咸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486df32a2051b9bb@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53.21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