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钟辉,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
被执行人:石潜,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
被执行人:王韬,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
委托代理人:王志考,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钟辉与被执行人石潜、王韬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钟辉与被执行人石潜、王韬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2020)湘1223民初74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终结执行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