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肖中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间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树通,河北一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天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间市。
审理经过
原告肖中良与被告张天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肖中良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13元,由原告肖中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