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某
被执行人冯某
被执行人冯某1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冯某、冯某1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二被执行人履行了1万元,剩余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甘3021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辉
审判员 林 峰
审判员 蔡玉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