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2019年4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9年11月9日,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辖权依法由本院行使。2020年4月24日,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无争议债权表。
本院查明
本院查明: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企业后,发出了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公告了债权申报通知,调查了职工债权、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并制作债权表提交债权人核查,已经债权人核查通过。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核查债权的情况,债权人对于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表无异议,本院对于上海XX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次提交的债权表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确认上海市XX中心债权金额69,158.50元;二、确认华尔利(南通)电子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人的普通
债权金额共计54,167,004.56元。(详见所附无争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无争议债权表(表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第一顺位劳动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