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宁,安徽弘律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倩倩,安徽弘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周志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建祥,安徽籍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谢发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强与被告周志华、谢发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依法采取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