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请选择区保定市阳光大街与东风路交叉口仁和公寓底商第12号。 法定代表人:郑谦,任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圆,河北卓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银卓,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被告:河北世嘉伟业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黄赵路北。 法定代表人:王海新,任公司总经理。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高新区吉林大道国际机器人产业“双创”平台PPP公共设施建设项目1号楼2201。 负责人:薄世亮,任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与李银卓、河北世嘉伟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02.7元,由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赵丽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