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利飞,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原告李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李某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