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耿瑜,女,****年**月**日出生,住威海市文登区。
被执行人徐华滨,女,****年**月**日出生,住威海市文登区。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耿瑜与徐华滨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2020)鲁1003民初2674号民事判决书全部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院(2020)鲁1003民初26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