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逗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大治市,现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

被告:李凯翔,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现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

审理经过 原告曹逗华与被告李凯翔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3日立案。原告曹逗华于2021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曹逗华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系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曹逗华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曹逗华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杨小红

裁判日期 二 〇 二 一 年 六 月 二 十 七 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王海虹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