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美雪。 被告:关明星。
审理经过
原告孙美雪与被告关明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
本院查明
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孙美雪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孙美雪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马 茵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