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湖南展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999号万境水岸嘉苑14栋3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2QLE8F。 法定代表人:熊扩珍。 被申请人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红枫路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985635177。 法定代表人:谢红。
审理经过
申请人湖南展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3日作出了(2021)湘0121民初6645号民事裁定,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现因申请人湖南展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南展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罗少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曾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