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何光耀,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舞阳县。 被执行人马志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舞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光耀与被执行人马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121执7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红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孟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