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尉占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内蒙古自治区。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4号。
负责人:闫继业,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路,内蒙古鑫隆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尉占良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原告尉占良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尉占良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尉占良撤诉。
案件受理费840元,减半收取计420元,由原告尉占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