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保柱。 被告保定兽医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960号。组织机构代码73437305-X。 法定代表人张鹏越,董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刘保柱与被告保定兽医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告刘保柱与被告保定兽医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伟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媛